管理 in 公司/管理 三聚氰胺卷土重来拷问政府良知
2010年02月06日 11:40
连日来,问题乳制品重现市场的消息再次牵动人们敏感的神经。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接连爆出的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令人震惊——这些被查处的乳制品,无一例外地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做原料。问题奶粉为何会卷土重来?记者追踪采访发现,一是问题奶粉“清零”不为零;二是地方政府监管靠“拖”,三是技术难度使销毁搁浅。(2月5日新华网)
今年1月,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通报,三聚氰胺乳制品死灰复燃。2008年9月的三鹿奶粉事件人们至今尚记忆犹新,甚至与三鹿的相关的人和事至今尚未处理终结,三聚氰胺却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向善良的人们杀了个回马枪,的确令人们感到震惊,再次刺痛全国人民的心。
事实上,早在2008年10月,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的有关负责人对发现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制品如何处置曾明确表态:凡不符合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并按要求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已上市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自检,超过限量值的,企业要主动发布信息,并采取召回、下架、退市并按规定退货和退款等措施,确保产品安全。
尽管如此,人们不禁还是要问,三聚氰胺为什么会卷土中来?三聚氰胺为什么会老缠着我们不放?
监管不力是上一轮三聚氰胺肆虐的深层原因,监管不力又直接导致这一轮势态的抬头,显然是监管者没有吸取足够的教训;而监管者为什么不吸取教训,这个问题最值得讨论。
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能被作为原料,重新流入市场,这无疑是执法者的失职和不作为。《食品安全召回规定》第三十一条说:“应当销毁的食品,应当及时予以销毁”;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由此可见,在那场查处三聚氰胺的所谓“地毯式清查”中,有些执法部门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或者是没有认真尽职尽责,不折不扣的执法。这样就致使一些本该销毁的问题奶粉被企业“保护”了起来。也正是执法者的敷衍了事,才纵容了一些企业胆大妄为。
教训,放在这里说应有两层含义:一是给社会造成的灾难,一是责任者的受责之痛。三聚氰胺毒死了那么多孩子,令公众谈之色变;然而一些政府官员因监管失职被问责,好像并没怎么令体制内的人色变,否则也不会有行业乱局的重新抬头。为三聚氰胺连累的官员们,不是异地为官、而后曲线复出,就是风头稍过便立马重用,对聚氰胺负有主要责任的国家质检总局的某负责人停职后现在又提拨重用了,就是最好的说明,这种“问责”吓得住谁?又有什么好“色变”的呢?说白了监管失职的成本太低(零成本),损害的只是老百姓和消费者的利益。三聚氰胺毒死毒窖了那么多可爱孩子竟然得不到一分钱的经济赔偿,真是惨无人道!
显而易见,在一系列三聚氰胺重新作恶的事件中,执法部门应该承担重要责任。他们不仅应该向全国人们道歉,更应该与那些违法企业一起受到应有的处罚。
在治理违法经营的问题上,惩治违法者属于治标,“死后验尸”;堵住监管漏洞的前置性手段才是治本。恰恰因为严于治标,疏于治本,才导致了三聚氰胺之类的问题频发,以及今天的卷土重来。而体制内对失职官员问责上的爱护有加——演一场戏,打发打发舆论,则不仅是疏于治本,说得不好听,令人怀疑的是有没有治本的决心与诚意。三聚氰胺的卷土重来绝对是对畸轻的行政问责的严厉报复。(余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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